今天翹了英文課。


我是從來不翹課的,
就算課很鬆,老師不點名,
我一樣會到學校去,
因為我想那也是自己對自己負責任的一種方式吧。


可是今天不一樣。


一覺醒來的時候已經六點了,
也就是說我註定要遲到,
這種睡過頭的情形以前也曾經發生過,
反正沒差,遲到就遲到了,
總比曠課好吧!


但是我想到我們那不怎麼討喜的英文老師,
我想到有一次我遲到,
結果他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說:
「同學請用英文解釋為什麼妳今天遲到。」
還有他對著我說〝再遲到第二次就要嚴格懲罰〞時的表情,
當下就決定,
我寧願讓他記兩節未到,
也不想看到他那張機車的臉....


掯!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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