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分手的那段日子真的很痛苦,
一直想找些什麼分散注意力,
那時候我告訴自己,
只要有哪個人追我,
而我又不討厭他的話,
那我們就可以在一起。
只是當時恐怕連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,
〝我不討厭你〞跟〝我愛你〞之間的距離和差異。







當初離開的那個人,
我苦苦哀求他回到我身邊,
時至今日我才發覺,
我把自己的那份愛情搞得好廉價。







『我想和他永遠走下去』,
如此浪漫又嚴重的海誓山盟,
為什麼在我耳裡聽起來是那麼silly and stupid。







很糟!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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